记者从15日召开的全省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与责任险项目启动动员培训会上获悉,“全省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与医责险项目”将于6月下旬启动。项目启动后,我省医疗纠纷将由独立于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保险公司之外的第三方调解,调查处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我省还将在全省二、三级公立医院推出医疗责任保险全省统保,以保证出现医疗纠纷,医院有过错时,患者能够及时得到赔付。
据了解,目前,我省已经成立了黑龙江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医疗纠纷理赔处理中心,我省二、三级公立医院将统一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参保医疗责任保险的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时,一万元以下(含一万元)的索赔诉求由医疗机构与患者共同协商解决,医疗机构按协商的决定支付赔偿。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申请医调委调处。一万元以上的索赔诉求不由医疗机构受理,患者可到医调委办理调解索赔申请,再由医调委和赔处中心按照我省医疗纠纷调解理赔的统一程序进行调解和理赔。承保的保险公司按照调解和理赔结论支付赔偿。对调解理赔结论有异议或不愿意通过调解理赔解决者,可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或进入司法程序。医疗机构无权自行处置医疗赔偿,也不得直接向患方支付赔偿。
据介绍,“全省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与医责险项目”将在哈尔滨率先试点,并在全省陆续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