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疗纠纷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723426498
首页
律师简介
医疗动态
医疗案例
医疗纠纷
医疗保险
纠纷鉴定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纠纷举证
医疗动态
医疗案例
医疗纠纷
医疗保险
纠纷鉴定
医疗赔偿
医疗管理
纠纷举证
医疗损害
医疗诉讼
事故纠纷
医疗法规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
13723426498
联系人:
李治炳
广东
深圳
罗湖区
病历被更改后还有证据价值
添加时间:
2015年6月23日
来源:
深圳医疗纠纷律师
http://www.szyljfls.cn/
病历被更改后还有证据价值
仍然有很大的证据价值。
首先,它仍然是患方咨询相关司法鉴定专家时的重要材料;
其次,在很大程度上它仍然是认定院方过错的最重要证据。因为科学在很多时候是伪造不了的;
最后,它是医学会不组织医疗事故鉴定的理由,是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除了本案之外已经有追究医生伪证罪的案例。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医院方向性须举证自身医疗行为无过错
2.举证倒置医疗案例
3.医疗纠纷中患者盲目依赖"举证责任倒置"频输官司
4.发生医疗事故后该如何收集证据
5.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复印哪些病历资料?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深圳医疗纠纷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723426498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