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受援人 医疗鉴定费减收
添加时间:
2016年2月6日
来源:
深圳医疗纠纷律师 http://www.szyljfls.cn/
“法援亲子鉴定案缓收鉴定费……”省劳动保障厅等七部门日前下发《关于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的意见》。
受援人医疗鉴定费减收
医疗鉴定机构对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申请医疗鉴定的,鉴定机构应当缓收或减收鉴定费。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劳动争议仲裁、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应先行缓收仲裁费。
亲子鉴定 缓收相关费用
经省级司法行政部门登记公示,其他非财政拨款的鉴定机构,对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申请人身伤残鉴定、亲子鉴定、笔迹鉴定及财产评估等,先行缓收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