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13723426498
首页
律师简介
医疗动态
医疗案例
医疗纠纷
医疗保险
纠纷鉴定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医疗损害

医疗动态医疗案例医疗纠纷医疗保险纠纷鉴定医疗赔偿医疗管理纠纷举证医疗损害医疗诉讼事故纠纷医疗法规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13723426498
联系人:李治炳
广东 深圳 罗湖区

欣弗患者鉴定问题成焦点

添加时间:2017年12月4日   来源: 深圳医疗纠纷律师     http://www.szyljfls.cn/
  上饶市人民医院一审被判赔偿死者家属10万余元
  黄某因在上饶市人民医院注射了“齐二药”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最终死亡。近日,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上饶市人民医院赔偿李某丈夫黄某死亡的赔偿金、医疗费、精神抚慰金、丧葬费、护理费等共计10.8848万元。
  今年4月27日,李某丈夫黄某(上饶市人)因感冒发烧入住上饶市区某医院治疗。医院经检查,对症下药,给黄某注射由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当日,黄某出现药物反应,并出现重度昏迷,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专家对黄某死亡原因分析,鉴定意见为:患者出现病情恶化,不排除与使用假亮菌甲素有关。
  法院认为,黄某在医院治疗过程中,因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后,即产生药物反应。医院虽积极进行了抢救,但黄某是因为医院使用了问题药导致黄某死亡,李某要求医院赔偿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故信州区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目前,医院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深圳医疗纠纷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723426498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