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13723426498
首页
律师简介
医疗动态
医疗案例
医疗纠纷
医疗保险
纠纷鉴定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医疗诉讼

医疗动态医疗案例医疗纠纷医疗保险纠纷鉴定医疗赔偿医疗管理纠纷举证医疗损害医疗诉讼事故纠纷医疗法规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13723426498
联系人:李治炳
广东 深圳 罗湖区

男子住院坠亡家属索赔14万 法院驳回家属诉讼

添加时间:2018年7月6日   来源: 深圳医疗纠纷律师     http://www.szyljfls.cn/
  一男子因病入院,不料住院当天晚上,突然“行为异常”,先是在医院走廊里奔跑喊叫,随后,撞碎护士值班室的玻璃,并从值班室的后窗坠楼身亡。悲剧发生后,该男子的母亲认为医院应负有监护责任,因此起诉到法院,索赔14万元。近日,瓦房店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悲剧:住院当晚男子坠楼身亡
  死者司义超刚过40岁,他的意外死亡让家人感到震惊,其年迈的双亲和孤弱的女儿难以面对这个悲剧。据他们诉称,2005年8月30日,司义超因为一直流鼻血,在其母亲王文芝的陪同下,到瓦房店市中心医院检查化验,化验室错将别人的化验单交给他,主治医生也未核实患者姓名,就告知司义超没事,回家吃点药就可以了。
  同年9月2日,司义超病情仍未好转,后来发现医院竟给错了化验单。司义超再次来到该医院时,病情已经比较严重,因此,医生建议他立即住院。当晚6时左右,司义超在该医院内五科403室打上吊瓶后,就让母亲王文芝回家了。
  王文芝做梦也没有想到,这一走,却成了她和儿子的永别。次日凌晨1时10分,司义超突然冲出病房,在医院走廊里奔跑喊叫,并撞碎护士室靠近走廊的窗户玻璃,冲进无人的护士室,最终从四楼坠下死亡。
  起诉:死者家属索赔14万元
  死者家属认为,事发当时,该医院有几名医护人员在场,但他们却眼见悲剧发生而没有制止。医院对住院患者有监护责任,应保证患者住院期间的人身安全,司义超的死亡,医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要求医院赔偿14万元。
  瓦房店中心医院代理人辩称,医院没有给错化验单,司义超的死亡属于自杀,他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自杀跟医院没有关系,因此不同意赔偿。
  判决:医院不承担赔偿责任
  经瓦房店公安局站前派出所立案侦察,此案不是刑事案件,是自杀。瓦房店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司义超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住院期间,因自己的行为造成死亡,不应由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该医院的医护人员尽到了巡视病房、医嘱二级护理、家属陪护不离左右等责任。关于原告称医院给司义超化验单造成其伤害,不论是否给错了化验单,与司义超坠楼死亡没有直接因果关系。至于原告称医院护士没有阻止司义超坠楼,因司义超行为前未流露出死亡的意思表示,故护士没有能力制止。原告认为医院对住院患者未尽监护责任,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对司义超的死亡有过错,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因此对原告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目前,死者家属正在委托律师,准备上诉。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深圳医疗纠纷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723426498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