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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9岁男孩引发的96万赔偿案

添加时间:2015年3月11日   来源: 深圳医疗纠纷律师     http://www.szyljfls.cn/


  记者李冀

  ……………

  5年前,9岁的袁凌志在学校突然晕倒,后被送往多家医院救治,被诊断为毒鼠强中毒,昏迷10余天未苏醒,最终被送往同济医院,被诊断为病毒性脑炎,经救治保住了生命,但成了二级伤残。家长将误诊的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人民医院、大冶市人民医院告上法庭索赔96万余元,武昌区法院一审判赔,3单位不服,上诉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双方再次对簿公堂。

  庭上,袁凌志74岁的爷爷老泪纵横。5年了,一家人带着孩子遍访名医,但孩子再也无法独立行走,也看不见爷爷含泪的眼,因为中枢神经受损,他甚至对所有的一切浑然不知。

  2005年12月5日,袁凌志在学校突然晕倒,被老师送往大冶市人民医院急诊,初步诊断为晕倒,建议头脑ct,次日ct结果未见异常。后被转入省人民医院治疗,被诊断为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毒鼠强中毒。期间的12月7日,袁凌志的血样曾被送往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检测出毒鼠强。

  袁爷爷说,转入省人民医院6天后,凌志仍未苏醒,而凌志的爸爸多年前因公致残,妈妈也没有工作,实在无法负担如此巨额的医疗费用,只好又转回大冶市人民医院,依省人民医院的医嘱,继续按毒鼠强中毒进行治疗。

  直到12月24日,奄奄一息的袁凌志才被送往武汉市同济医院治疗,诊断为病毒性脑炎,经抢救,一直昏迷的袁凌志总算苏醒过来。

  同时,12月19日、12月21日、12月26日,凌志的血样分别被送往国家公安部、省公安厅以及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检测,均未检测出毒鼠强。

  凌志的命是救活了,却留下了不可逆转的后遗症:视神经已经萎缩,视力严重下降,智力也已经残疾,行走无法平衡,属于二级伤残。

  袁凌志的家人将误诊的3家医院告上法庭,去年12月22日,武昌区法院一审判决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人民医院、大冶市人民医院共同赔偿袁凌志96万元,3家单位不服判决上诉。昨日,武汉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认为,其检测使用的是高精度仪器,结果准确无误。该中心仅为检测鉴定部门,与袁凌志不存在直接医患关系,故不承担责任。

  省人民医院认为,其医疗行为不存在任何过失和差错,而且与袁凌志病情发展没有因果关系,没有责任。

  大冶市人民医院认为因本身为县级医院,医疗条件有限,且已及时建议其转入上级医院,故不承担责任。
  袁凌志的父亲则认为,正是因为该3家单位将袁凌志误诊为毒鼠强中毒,才使儿子不仅延误了最佳治疗时机,接受了错误治疗,才落下了如此严重的后遗症。

  目前,本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庭上,袁凌志45岁的父亲哭得像个孩子。袁爸爸说,凌志从小就很聪明,虽然调皮但学习一直很好,他的梦想就是要上大学。

  袁爸爸用力扶着颤巍巍的凌志,凌志却一脸木讷,卷起他的裤子,发现两条不对称的腿已遍布伤痕,“摔的,他站不稳,眼睛又看不见”。

  凌志的残疾,对这个贫困的家庭而言是雪上加霜,袁爸爸袁妈妈只得拼命打工赚钱,仍难以支付巨额医疗费用。70多岁的袁爷爷开始走上帮孙子索赔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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