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13723426498
首页
律师简介
医疗动态
医疗案例
医疗纠纷
医疗保险
纠纷鉴定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医疗案例

医疗动态医疗案例医疗纠纷医疗保险纠纷鉴定医疗赔偿医疗管理纠纷举证医疗损害医疗诉讼事故纠纷医疗法规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13723426498
联系人:李治炳
广东 深圳 罗湖区

患者被治成偏瘫 医院被判赔偿损失36万元

添加时间:2015年7月22日   来源: 深圳医疗纠纷律师     http://www.szyljfls.cn/
患者被治成偏瘫 医院被判赔偿损失36万元
 患有精神病的女子被实施了治疗精神疾病的外科手术后,病情不但没有好转,反而出现了偏瘫症状。近日,南京市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医院被判赔偿患者损失36万余元。
  20多年前,邓斌(化名)的女儿因感情问题,患上了精神分裂症,家里想了不少办法,都没能治好她的病。2004年,邓斌听说南京一家医院宣传可以通过“精神病立体定向手术”治疗,达到根治精神病的效果。
  当年9月10日,邓斌的女儿在该院接受了手术。术后,她被检查出右侧肢体偏瘫和大小便失禁。经鉴定,她的偏瘫状态属四级伤残、三级护理依赖,需要一人终身护理,之后她的父母将医院告上了南京白下区法院。
  在审理过程中,南京医学会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认为此病例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分析意见中,列出了医院的“三点不足”:术前准备仓促、术前知情同意书欠详细、对术后并发症未进行及时检查以尽早明确诊断。
  法院审理后认为,医院在术前术后都存在过错,而过错直接影响了病人家属的术前选择权和术后救济权的行使,因此酌定医院承担80%的责任。白下区法院判决医院赔偿36.4万余元,双方都提出了上诉。近日,二审法院判决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深圳医疗纠纷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723426498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